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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工资纠纷收藏 编辑 删除 楼主 | 上一篇 下一篇
商祺潘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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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 短消息2008-6-18 17:49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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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工资纠纷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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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纠纷是劳资纠纷和劳动仲裁中常见的纠纷之一,其主要的表现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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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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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加班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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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解除合同时非法减扣工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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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遭遇员工劳动仲裁,提出用人单位超标准加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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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解除合同时对补偿金的计算产生异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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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对休息日工资的异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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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针对以上问题,我们做一简要评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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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1.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是一项常见的工资纠纷,主要是用人单位对《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识,认为工资发放是企业内部的管理内容,其实,《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》《欠薪保障条例》等都对单位拖欠工资做了规定,并且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行政责任。用人单位应依法及时、足额发放工资。其内容主要包括,一要及时、二要足额、三要以货币方式不得以物品抵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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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2.加班费纠纷也是一个常见的纠纷,许多单位现行的工资结构混乱,或者没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加班管理制度和计算标准,或者非法超标准加班,为规避法律的规定在加班费中做相应的变更,导致在以后发生纠纷时被员工抓住把柄,建议用人单位对现行的工资结构和薪酬制度做一个梳理,建立加班管理制度,明确加班费的计算标准,依照明确的规章制度对公司进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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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3.不少用人单位在制度设计上或者在内部规定上规定,员工中途离职或者辞职要相应扣减工资,对于这种做法,我们认为,只要公司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没有违反《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》等工资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,并且以单位规章制度的形式制定并公布告知的,可以自行操作,但是在制定制度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得自行规定比法律更加严格的规定变相克扣员工工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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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4.许多单位都有体验,员工辞职或者被辞工后立即选择申请劳动仲裁,对用人单位超标准加班进行检举和控告等。对此,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加班管理制度,考勤制度,及时足额发放加班工资,如果需要超标准加班按照法律程序申请,尽量以规范的管理,减少乃至杜绝此纠纷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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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5.关于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,根据《深圳市工资支付条例规定》的规定,应当按照标准工资或计件工资计算,经济补偿金的计算,08年以后的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以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,08年以前的,按照深圳市的法律法规规定计算(三个月)

2008-6-18 17:49:59 顶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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